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需要提供以下材料:
1. 申请表:包含企业名称、类型、地址、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,并注明申请许可证的设备和用途。
2. 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:用于确认申请单位负责人的真实身份。
3. 设备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:用于确认设备管理人员的真实身份。
4. 土地使用证/租赁合同等证明文件:证明单位拥有或使用该场所。
5. 设备购置证明:包括设备购置发票、合同、财物清单等。
6. 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及技术规范:包括辐射源的安全管理、辐射探测、事故应急等方面的规定。
7. 设备安全防护措施文件:包括辐射源使用区域防护、本体防护措施、人员防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。
8. 辐射源入库台帐和申报表:详细记录辐射源设备的入库信息。
8.《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》,直接从全国核技术项目利用安全申报系统上打印;
9. 放射源及射线装置明细表;
10.监测方案:(1)个人剂量监测计划;(2)企业年度监测计划;
11. 人员培训计划;
12.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备案表,从备案系统上打印;
(备案系统中选择191项、需将设备型号、设备安装在医院的楼层、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填报清楚。)
13.重新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提交原辐射安全许可证正、副本。